Be naked, be wild;
Be reckless, be alive.

Wednesday, July 27, 2011

今天在路貓有六個人認不出我


「欸,多提!」
「你看吧,我就說是多提吧!」
他們說。不不不,你變了,連臉都變了。
他說,彷彿見到了二十五歲時的多提。是五年後的妳。
他想了一下後說,欸不對,是過了十年後的多提。我說糙你媽的你連我幾歲的不記得了。坐在他身邊讓我想到很多事情,當我正想起一首歌的時候,路貓就輕聲唱了起來。而我總是那麼容易被左右。包括他抽煙時的一舉一動都讓我無法專心,我來來回回的打開頁面關掉頁面,他手上的煙依然是燒的這麼快。
"Why do you smoke so damn fast?" I asked.
"Y'all smoke to enjoy it, I smoke to die."

方才離開時遇到大哥,他遠遠的沒認出我,走近後居然在大馬路中央跳起舞來了。後來旋轉一陣後他匆匆的丟給我一顆蘋果,我則是在回家的路上沿路拋丟。
可愛極了,真他媽的想咬一口。

我忘記我要做什麼了,只是真的覺得很累。現實把我逼的神經緊繃,又驚慌失措。我依然像個臉皮下垂的更年期婦女,情緒容易失控。總是在因為沒能得到想要的東西而憤憤搥胸、跺腳,後來又會因為幾個舉動,進而歪著頭,露出甜甜的微笑就此罷手。
不對,這不是更年期婦女,這應該是姐姐說的十二歲小甜心,而且這麼看來阿,根本就是女人的通病。我想起來我要做什麼了,我要繼續我那愚蠢的三十天計畫,包括寫出一個五萬字的三十天小說,愚蠢至極的內容。
不曉得為何我的瀏覽率每天不斷的攀升,我實在是很想知道有哪些隱形的角色在猛烈追打我。


「我討厭妳」
「我恨妳」
「我更恨你」
「我恨你太多了數都數不完」
「我根本不想再看見妳」
「我只希望你根本就不存在」
為何阿?
我想回家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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